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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大学生可跨校自由选课
修读互选课程的学生考核合格后可获相应学分
本报讯(记者 尹晓军)近日,甘肃省教育厅印发《甘肃省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教学互评、资源互享、学位互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从人才培养、教学科研融合发展、资源共享等方面推出具体举措,将以“线下+线上”“校内+校外”的方式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满足本科生多样化学习和发展的需求。
甘肃规定,课程互选包括线上教学课程和线下教学,涵盖该省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甘肃省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提供的其他优质课程资源及各高校自主推荐的优质课程和特色课程。各高校对互选课程的资质、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相关互选课程信息以及具体选课说明发布至甘肃省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
甘肃要求,各高校建立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和教学管理制度互通共享机制,根据本校需求提出校外教师聘请计划和要求。教师跨校授课工作量,应记入教师所属学校本科教学业务档案,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务晋升、评选表彰等的依据。所有课程互选、教师互聘的课程教学都纳入教学互评范围。修读互选课程的学生,应遵守开课高校的校纪校规和课程修读要求,按时听课、完成作业及其他课程教学环节,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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